近些年,職場上關于社保的討論從未斷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二)》日前發布,自2025年9月1日起,任何“不繳社保”的約定,不管是口頭還是書面,全部無效。新規背后,是無數打工人的養老、醫療、失業等核心權益的重新洗牌,更是打消了企業想鉆“社保空子”的念頭。
新規最核心的一點,是明確“自愿放棄社保”無效。無論勞動者如何承諾,企業必須為每位員工繳納“五險”。這一規定徹底堵住了“現金補貼替代社保”的漏洞,使養老、醫療等基本保障不再淪為企業與員工之間討價還價的籌碼。更重要的是,若勞動者因企業未繳社保而離職,可依法獲得經濟補償——每工作一年,企業需支付一個月工資。這不僅強化了勞動者的權益保障,也對違規企業形成嚴厲震懾。對個人而言,雖然短期內的“工資縮水”,但換個角度想,這錢最終是存進了你的“終身保障賬戶”。
新規落地仍面臨諸多現實挑戰:小微企業如何消化成本?外賣騎手、自由職業者等靈活就業者如何便捷參保?地方政策差異化又如何協調?這些問題都需要配套措施及時跟進。比如,山東為靈活就業人員提供最低繳費基數與補貼,北京則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這些探索具有借鑒意義。政策執行既要避免“一刀切”,對困難企業給予合理緩沖期,又要對違規行為保持高壓態勢,才能讓新規既有“法律的剛性”,又不失“民生的溫度”。
當“自愿放棄社保”成為歷史,當每位勞動者都能平等享有養老與醫療保障,我們才會真正理解:這場“保障革命”,不僅關乎當下的工資條,更關乎無數人的晚年尊嚴與生命質量。(孫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