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育兒補貼制度實施方案》,引發社會廣泛關注。《方案》明確,從2025年1月1日起,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3周歲以下嬰幼兒發放補貼,每孩每年3600元,直至其年滿3周歲。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首次全國性、普惠性的用現金支持生育的政策,被媒體稱為“生育友好型社會建設的關鍵一步”。
不同于以往部分地區僅針對二孩、三孩的補貼試點,此次新規首次將占出生人口半數以上的一孩納入補貼范圍,彰顯了“生育權平等”的理念。國家層面首個育兒補貼制度的實施,傳遞出鮮明信號:國家正在通過制度設計重塑社會對生育成本的預期,堅定推進生育友好型社會建設。
“倆娃三年能領 2 萬元,奶粉錢壓力緩解不少”“大寶能補 9600 元,二寶出生后累計可領 2 萬元”……不少家庭認為,這筆補貼雖不足于覆蓋全部養育成本, 卻體現了國家對生育家庭的重視與關懷。然而,也有聲音指出,月均 300 元在一線城市只是“杯水車薪”,部分網民呼吁應探索“按收入分層補貼”。
在地方層面,呼和浩特市已率先推出“階梯式補貼”:一孩一次性 1 萬元,二孩每年 1 萬元直至 5 歲,三孩每年 1 萬元直至 10 歲,總金額最高達 10 萬元。這種分層補貼模式,回應了社會對“精準性”的呼聲。與之形成對比的是,四川攀枝花因“審核不嚴導致非戶籍家庭違規領取補貼”被紀委通報,暴露出基層執行漏洞。專家建議,應建立“國家統籌 + 地方配套”的實施機制,并將育兒補貼與普惠托育、教育公平等政策聯動,以形成合力。
當前,“育兒補貼政策”熱度仍在。從公眾對“普惠性”的點贊,到對“精準性”的期待,反映出社會對生育支持政策的更高要求。正如全國總工會所強調的,“生育支持不是簡單的經濟投入,而是需要政策、文化與社會環境協同推進”。唯有通過動態優化、透明執行與社會共治,才能讓育兒補貼真正成為緩解家庭壓力、重塑生育意愿的重要“支點”,為推動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奠定堅實基礎。(包格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