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一則關于“海底撈小便門”事件法院一審判決的新聞引發廣泛關注。
當日,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對海底撈“小便門”一案作出一審判決,唐某、吳某及其二人的父母,向海底撈方面賠禮道歉;唐某父母、吳某父母賠償餐具損耗費和清洗消毒費13萬元,賠償經營損失和商譽損失200萬元及維權開支7萬元,共計220萬元。其中,唐某、吳某有個人財產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唐某父母、吳某父母賠償。

圖片來源:海報新聞視頻截圖
17歲,本應是明事理、知敬畏的年紀,可是這兩個“熊孩子”,卻在海底撈包間里,上演了一出荒誕鬧劇。據報道,今年2月24日凌晨,17歲的唐某和吳某,在海底撈一家門店包間內用餐后,先后站上餐桌向火鍋內小便,并拍攝視頻記錄這一行為。三天后,吳某將該視頻發到朋友圈,視頻迅速在網絡傳播,引發廣泛社會關注。
這不是孩童的頑皮,而是把公共空間當私人游樂場、視他人權益如無物的“巨嬰”行徑。
他們或許以為,這只是場博眼球的惡作劇。卻不知,那一泡尿潑出去的,是海底撈食客的信任,是企業日積月累的商譽。涉事門店銷毀全部餐具、深度消毒,給4109名消費者全額退款,這些真金白銀的損失,是對“巨嬰”任性的直接反噬。
法院判決的220萬元賠償,每一筆都有分量。13萬元餐具損耗與消毒費,是對食品安全底線的守護;200萬元經營與商譽損失,是對企業合法權益的兜底;7萬元維權開支,是對侵權行為的明確追責。這些數字,不是對“一泡尿”的定價,而是給“巨嬰”及其背后失職者的罰單。
兩名少年的“巨嬰”心態,根源深植于家庭教育的缺位。或許是家長總以“他還小”為由,一次次模糊行為底線;或許是成長過程中從未被真正教會“規則”二字的分量。直到闖了禍,才不得不以220萬元賠償的沉重代價,補上這堂遲到的品德課。而法院明確“不足部分由父母賠償”,更是將監護責任從道德義務,拉回法律約束的框架里——孩子可以不懂事,但家長不能“裝糊涂”。這不僅是對個體家庭的警示,更是對全社會的一次法治提醒:監護,不是權利,而是不可推卸的法律責任。
一泡尿,220萬元。這筆賠償,不是對“一泡尿”的定價,這個判決,更像一面鏡子——它照出了“巨嬰”心態的荒唐,照出了監護失職的代價,也照見了法治社會對規則的堅定守護。每個成年人的規則意識,都應在成長中扎根;每個家庭的教育責任,都不該在“孩子還小”的借口里缺席。
這堂用“天價”換來的課,希望能喚醒更多家庭的警覺:真正的愛,不是無底線包容,而是教會孩子——有所為,有所不為;有所畏,方能遠行。(張弓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