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山西某酒店前臺招聘要求明確提出“經歷過社會毒打、缺錢、抗壓抗罵”,并強調此為重點,而崗位薪資僅3000至5000元。網友質疑該表述本質是職場PUA的包裝,既暴露企業對勞動者尊嚴的漠視,也折射出職場生態的隱憂。
職場中,對員工提出合理的抗壓要求本無可厚非。前臺崗位直面各類顧客,從業者具備情緒調節能力確是履職所需,但“抗壓”與“抗罵”有著本質區別:前者是直面工作難題的職業擔當,后者卻是對人格尊嚴的粗暴踐踏。面對顧客合理訴求,積極回應是服務本分;可遭遇顧客無端辱罵,這種行為已屬人格侮辱。將“抗罵”寫入招聘要求,本質上是企業將經營風險與服務短板壓力全轉嫁到員工身上,用“任職要求”的遮羞布,掩蓋責任缺位的真相。
更令人不適的是“經歷過社會毒打、缺錢”的隱性綁架。這種表述看似“接地氣”,實則藏著傲慢與偏見,暗含“你需要工作,就該容忍不公”的強盜邏輯,將勞動者的生存需求當作壓榨尊嚴的籌碼。就業市場中,勞動者與企業本是平等合作關系,而非依附與被依附的從屬關系。這類招聘要求不僅違背勞動法倡導的平等就業原則,更直接觸碰了職場文明的底線。
這則爭議招聘并非孤例,其背后是部分企業對職場PUA的認知偏差。現實中,不少企業將“狼性文化”異化為“辱罵文化”,把“服從管理”扭曲成“無條件忍辱”,誤將“抗罵能力”當作提升效率的捷徑。殊不知,以犧牲員工尊嚴為代價的管理模式,只會引發員工抵觸情緒、導致人才流失,最終反噬企業自身發展。
真正健康的職場關系,必然建立在相互尊重之上。企業對員工的要求,理應聚焦專業能力與職業素養,尊重員工才是凝聚人心、實現長遠發展的核心密鑰。(楊賢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