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6日,《檢察日報》第9版刊發題為《向北開放 巍然蓬勃 內蒙古:高質效推進沿邊口岸檢察工作》的文章,報道了內蒙古地處祖國北疆,內連八省、外接俄蒙,邊境線綿延4200余公里。2023年,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黨組部署開展為期3年的“沿邊口岸檢察統一行動”,三年來,內蒙古檢察機關立足區位特點,聚焦主責主業,探索出一條具有邊疆特色的涉外檢察發展路徑。
報道全文如下:

2025年11月26日《檢察日報》第9版

在中俄蒙三國交界的滿洲里口岸,中歐班列駛過國門。

內蒙古自治區伊金霍洛旗檢察院檢察官走訪外貿企業了解法治需求。

2024年12月,蒙古國首都檢察代表團應邀訪問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

今年6月,越南檢察大學校長阮文闊率代表團訪問內蒙古自治區檢察機關,學習交流中國檢察機關有益經驗。
“今年,連續10個月刷新通關紀錄!”初冬,內蒙古滿洲里公路口岸貨運廠區“熱氣騰騰”,與-15℃的寒冷天氣形成強烈反差,掛著各地牌照的大型貨車排起“長龍”,檢察機關印制的法律服務手冊人手一本。滿洲里海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今年前10個月,滿洲里公路口岸進出境貨運車輛達20.3萬輛次,同比增長10.5%。
內蒙古地處祖國北疆,內連八省、外接俄蒙,邊境線綿延4200余公里。2023年6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內蒙古考察時強調,要積極參與共建“一帶一路”和中蒙俄經濟走廊建設,提升對外開放水平,構筑我國向北開放的重要橋頭堡,在聯通國內國際雙循環中發揮更大作用。
口岸是國家對外開放的門戶,是對外開放必不可少的重要基礎設施,也是內蒙古將區位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的重要載體。2023年,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黨組部署開展為期3年的“沿邊口岸檢察統一行動”,召開了首屆沿邊口岸檢察工作會議。如今,三年之期已至。今年10月,全區涉外檢察暨第三屆沿邊口岸檢察工作會議召開,全區檢察履職情況匯集,成績十分亮眼。
護航更高水平對外開放
精準服務大局,怎樣才是“精準”?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李永君表示,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作出“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開創合作共贏新局面”的戰略部署,國家的需要就是檢察工作服務重點,要堅決履行好服務高水平對外開放政治任務。
實現高水平對外開放,離不開公平有序的良好營商環境作為支撐,這就需要檢察機關主動對接口岸建設需求,以精準有力的司法保障護航開放發展。
出口退稅是國際通行做法,能夠有效幫助企業降本增效、公平參與國際競爭,為穩外貿發揮了積極作用。然而,一些不法分子竟將主意打到了這項政策上。
盡管存在真實的貨物出口業務,也存在海關報關單,但真正出口貨物的企業,并非向海關報關和申報退稅的企業。2020年12月至2022年4月,在鄂爾多斯綜合保稅區注冊成立的3家外貿企業,竟通過“買單”“配票”等方式,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項3457萬余元。
所謂“買單”,是指涉案企業在沒有實際貨物交易的情況下,向他人購買貨物出口單證信息,偽造購銷合同、交易資金往來憑證;“配票”是由其他工廠為其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應該從貨物流、票據流、資金流三方面調取證據。”為有力指控犯罪,2023年4月,伊金霍洛旗檢察院適時介入該案,引導公安機關調取證據,同時建議以大額票據流作為偵查重點和案件突破點,通過海運提單找到貨代公司,確定真實貨主。
據了解,該案涉案人員10人,上述3家外貿企業除專門被用以騙取出口退稅外,還假報出口資料,申請出口貿易地方政府專項補貼,騙取資金51萬余元。
2023年11月,伊金霍洛旗檢察院以騙取出口退稅罪對肖某某等4人,以騙取出口退稅罪、詐騙罪對黃某等5人提起公訴,王某另案處理。今年10月,二審法院依法對騙取出口退稅罪的3名主犯判處七年以上不等有期徒刑和100萬元以上不等罰金;對其他6人均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各并處罰金。
“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是我們義不容辭的責任。”內蒙古自治區工商聯副主席溫殿龍表示,工商聯將攜手檢察機關共同助力我國向北開放重要橋頭堡建設提質增效。
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獲悉,2023年以來,全區檢察機關辦理涉外民事監督案件32件,其中案件當事人涉外國人5件、涉外資企業6件、涉進出口貿易企業16件。
同一時間,沿邊口岸地區檢察機關積極擔當作為,聚焦共建“一帶一路”重要樞紐,在服務深化滿洲里國家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二連浩特國家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中蒙二連浩特—扎門烏德經濟合作區建設以及樞紐口岸建設中,自覺融入涉外法治工作戰略布局。
二連浩特市檢察院出臺服務保障“三區”(邊境經濟合作區、邊民互市貿易區、中蒙經濟合作區)建設的實施意見,全面履行懲治、預防、監督等職能,服務口岸發展建設;海拉爾鐵路運輸檢察院推進“鐵路安全法治保障”專項行動,通過地鐵協作、鐵鐵聯合、府檢聯動,保障中歐班列運行安全;集寧鐵路運輸檢察院就“集二鐵路”安全隱患問題,聯合烏蘭察布市檢察院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城市管理執法部門整改……
“檢察機關為口岸經濟發展作出了應有貢獻。”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委員,二連浩特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烏蘭參加了2024年第二屆沿邊口岸檢察工作會議,對檢察機關護航高水平對外開放表示肯定。
筑牢北疆安全穩定屏障
守土固邊是重大責任,關乎邊疆安全穩定。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趙國華對記者說,每一個涉外案件都涉及國家司法主權、涉及國家對外形象,必須堅持嚴格依法規范履職,有效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3991根羚羊角,10個1組,清點時排了好大一個矩陣!”2024年1月,程某、陳某駕駛兩輛貨車,在申報空車入境時,被我國阿日哈沙特海關當場攔下,車輛暗箱中查獲的物品,令工作人員感到震驚。
經鑒定,被查獲的羚羊角均為偶蹄目牛科高鼻羚羊角。高鼻羚羊已被列為我國《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一級保護動物、《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Ⅱ物種,涉案總價值約3.19億元。
原來,2023年12月,案件始作俑者楊某甲聯系從事國際貨物運輸的司機程某等人在貨車中安裝暗箱,又聯系金某從中協助走私貨物。
該案立案偵查后,檢察機關應滿洲里海關緝私局邀請適時介入,審查證據并提出補正意見。
辦案檢察官劉杰介紹,在批捕階段,雖然程某、陳某已經在案,但主要犯罪嫌疑人楊某甲和金某尚未到案,二人很可能會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對楊某甲、金某二人一并作出批準逮捕決定,將更有利于后續偵查。偵查機關根據補正意見,及時將楊某甲、金某等人抓獲歸案。
2024年7月,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呼和浩特鐵路運輸檢察分院以走私珍貴動物制品罪對金某、程某、陳某提起公訴,楊某甲等人另案處理。法院采納了檢察機關全部量刑建議,分別判處金某等3人有期徒刑八年至六年不等,各并處罰金。一審宣判后,3名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訴。
記者注意到,在辦理該案過程中,檢察機關還針對海關部門管理體系化建設等問題制發了檢察建議。海關部門收到檢察建議后高度重視,從完善內部管理機制、完善廉政考核、日常監管、定期交流等六個方面開展整改,實現了“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有關工作負責人告訴記者,該院把維護國家安全貫穿涉外檢察工作各方面,堅決防范和嚴厲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加大對走私、偷越國(邊)境等犯罪的打擊力度。2023年以來,沿邊口岸地區檢察機關共起訴涉外刑事案件163件214人。
“檢察機關開展‘沿邊口岸檢察統一行動’,依法打擊口岸地區違法犯罪活動,助力口岸地區社會穩定,這必將成為一大工作亮點。”內蒙古自治區口岸辦副主任曹俊培表示。
“我們一直期望解決案件背后的深層次社會問題。”滿洲里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于清泉向記者介紹,該院在辦理涉“三非”(外國人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行政非訴執行監督案時,堅持以個案線索發現與類案監督有機結合,以案件辦理促進社會治理。
2023年8月,某國公民奧某在滿洲里市某飯店非法就業被發現,公安機關對其作出5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奧某逾期未繳納,公安機關也未采取其他措施。滿洲里市檢察院進行類案線索篩查后,發現涉“三非”行政處罰案件頻發,外國人閆某、巴某等人也存在類似問題。
檢察機關認為,行政處罰后不采取相應執行措施,存在違法之處,隨即制發檢察建議,建議并督促公安機關開展“三非”問題專項治理。
此外,滿洲里市檢察院還與公安機關會簽了《關于規范開展沿邊口岸地區外國人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治理聯動工作機制的意見》,強化“三非”問題治理。據辦案檢察官佟玲介紹,今年1月至8月,當地辦理涉“三非”行政處罰案件11起24人次,較2023年下降62%。
“針對‘三非’問題,可以加強普法宣傳,從源頭進行治理。”內蒙古自治區人大代表郭亞芬建議。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國際合作處了解到,今年5月,該院編譯推出《蒙古國公民在華權益保護及犯罪預防宣傳手冊》,為蒙古國公民在華生活提供法律服務,如今已發放2000余冊。
拓展國際司法交流合作“朋友圈”
2023年以來,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依托中蒙邊境地區檢察機關常態化會晤機制,高質效開展線下線上訪問交流,積極參與國際檢察高層會議,與蒙古國部分省份檢察機關定期開展會晤、司法交流,深化邊境務實合作。
2024年12月,蒙古國首都檢察院立案偵查活動監督部部長戈·格日樂圖雅率代表團一行應邀訪問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交流打擊毒品、拐賣婦女兒童刑事犯罪有益經驗。高頻深入的交流,彰顯了雙方對加強檢察領域交流合作的共同期盼。
今年6月,越南檢察大學校長阮文闊率團訪問內蒙古自治區檢察機關,全面了解智慧檢務、公益訴訟、教育培訓等情況,學習交流我國檢察機關有益經驗,開啟內蒙古檢察機關與越南檢察機關直接友好交流的新篇章,越南最高人民檢察院還專門發來了感謝信。
7月底,緬甸法律事務部代表團到訪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開展研修培訓,雙方圍繞打擊跨境犯罪、重大刑事犯罪、網絡犯罪,檢察國際合作等主題進行充分研討交流,為推動中緬檢察機關務實合作貢獻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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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國際司法交流的不斷深入,內蒙古檢察機關也多次組織隨團赴他國訪問培訓,著力擴大檢察“朋友圈”。
不能忽略的是,涉外語言能力關乎案件辦理質效。烏拉特中旗檢察院在辦理一起蒙古國公民走私案中,指派精通漢蒙雙語的檢察官審查起訴,在訴訟各環節由專業翻譯人員提供準確翻譯,商請指派法律援助律師,確保蒙古國被告人和國內被告人依法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滿洲里市檢察院指派雙語專業人才,配合刑事執行檢察部門開展外籍在押人員約見駐所檢察官和談話教育工作,依法保障外籍在押人員合法權益。
額濟納旗檢察院在辦理一起蒙古國公民過失致人死亡案中,為其提供專業翻譯,結合蒙古國法律向其闡釋其行為的違法犯罪之處,促成當事人自愿認罪認罰并積極進行善后賠償,經公開聽證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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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區涉外檢察暨第三屆沿邊口岸檢察工作會議要求,不斷充實和完善涵蓋“四大檢察”的涉外檢察人才庫,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國際合作處人員都要掌握一門外語,各盟市檢察院至少有3至5名熟練使用外語的檢察人員,沿邊和口岸地區基層院至少有1至2名能熟練辦理涉外案件的檢察官。
據了解,近年來,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積極探索建立涉外法治人才培養、使用、管理機制,常態化舉辦全區檢察機關雙語、涉外法治人才翻譯業務培訓班,八省區檢察機關雙語人員培訓班等,著力培養一批綜合專業素養高、熟悉國際司法制度、精通檢察業務、外語能力強的復合型檢察人才。
記者在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采訪過程中,在國際合作處的一個書架上,驚喜地發現4部特殊的法律單行本,它們是以中文和西里爾蒙古文雙語形式編譯的我國檢察官法、引渡法、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和蒙古國檢察官法。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這些編譯工作均由該院檢察人員完成。
萬丈高樓平地起。三年來,內蒙古檢察機關立足區位特點,聚焦主責主業,探索出一條具有邊疆特色的涉外檢察發展路徑,從個案辦理到類案監督,從國內履職到國際協作,從機制創新到人才培養,各項工作穩步推進。李永君曾這樣形容內蒙古沿邊口岸檢察工作:如同蹣跚學步的孩童,在跌跌撞撞中勇敢地邁出了意義重大的第一步,相信未來一定會由稚嫩走向成熟,建設與高水平對外開放要求相適應的涉外檢察工作體系和能力,為把我國向北開放重要橋頭堡打造得巍然蓬勃提供更好檢察助力!





